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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林国富、张文国、陈俊彬、姜英洲强迫交易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以及林文范犯强迫交易罪一案(林文范系林国强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完成了白沙法院涉黑恶案件的积案“清零”工作,为海南省涉黑恶案件的“清零”攻坚战役打开了局面。

年11月份,林国强(已判决)组织林国富(林国强弟弟)、陈俊彬、林文范(林国强父亲)、李洪占、王立满、张明、谢远彬(三人均已判决)等人从黑龙江省来到海南省白沙县、乐东县等地通过偷换概念以两变克等手段暴增价格,采用语言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强迫居住在海南省的内地籍中老年居民购买鹿茸,非法获取暴利,形成了以林国强为首,林国富、林文范、陈俊彬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林文范参与作案6次,林国富、陈俊彬参与作案2次。

回到东北老家后,被告人林国富萌生自己组织一个团伙到海南强卖鹿茸,并拉拢张文国、陈俊彬、姜英洲三人入伙,形成以被告人林国富为首,被告人张文国、陈俊彬、姜英洲等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林国强、林国富两个犯罪集团于年3月份再次来到海南省白沙县、乐东县等地采用同样作案手法强迫居住在海南省的内地籍中老年居民购买鹿茸,非法获取暴利,经查实,以林国富为首的犯罪集团在海南作案三次,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元。

据介绍,在该案中虽然林国强、林国富恶势力团伙犯罪金额不是很大,但由于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专门选择外来海南度假的“候鸟”老人作为目标,多次实施强买强卖的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当从严惩处。

综合四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白沙法院对四被告人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共计七万五千元。

来源:人民法治网作者:彭富明

原标题:《强卖鹿茸“候鸟”老人成涉恶团伙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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